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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发布时间: 2011-11-28 10:10     信息来源: 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一)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有关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构成、单位从业人员的变动和行业、经济类型分布,以及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等方面的资料,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依据,特制定《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变动情况,包括当年年度报表及次年季度报表。
    (三)本报表制度主要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中央各有关部门报送的要求。综合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为辖区内全部中央和地方各类企业、事业和机关(不包括乡镇、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中央各有关部门为直属的全部单位。
    (四)本报表制度中的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资料来源为各基层单位劳动情况表,基层单位劳动情况表的布置和调查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自行确定。
    (五)调查方法及资料汇总上报方式:大部分地区基本采用全面调查和逐级汇总,部分地区采用抽样调查或超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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