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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未雨绸缪做好四经普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3-26 09:54     信息来源: 台州市统计局 作者: 市经普办 卢荷琴      浏览次数:


为了有效预防、管理和处置普查登记阶段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近日,台州市经普办多项举措协调全市经济普查系统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成立风险防控办公室。市经普办主任、市局总统计师任风险防控工作办公室主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根据专业不同,负责接收突发事件风险报告,组织实施风险应对工作,联络员要在岗在位,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要求各级经济普查机构成立相应的普查风险防控机构,明确工作要求、落实防控责任。

二是出台风险防控相关制度。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和《浙江省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普查工作实际,市经普办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数据采集终端(PAD)数据异地备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成立台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风险防控工作办公室的通知》,全面提高全市各级普查机构风险应对能力。

三是加强PAD数据异地备份。各级普查机构对所有已录入的经普数据定期执行备份操作,并将备份文件上传到市局FTP服务器,确保普查登记阶段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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