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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建立四重机制保障房地产开发统计数据质量

发布时间: 2020-10-16 14:14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台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力构建四重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房地产开发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建立入库管理机制,严防虚假项目入库。进一步完善《投资统计项目入库管理办法》,要求入库房地产项目必须经县(市、区)统计人员现场踏勘,拍照确认,且经乡镇、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审核上报,严防虚假项目进入。市局每月还要抽取10%以上项目,直接联系项目单位进行确认,确保企业和项目真实唯一、信息准确。

二是建立即报即审机制,严控异常数据波动。充分利用联网直报平台上的审核公式、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共享的查询模板以及自制模板,对指标异常的地区,数据上下波动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重点审核,做到即报即审、即审即核。对于当月建筑工程超过2000万的所有项目,全部要求提供凭证资料,做到数出有据。

三是建立日常走访机制,夯实基层统计基础。每月根据审核查询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调研,了解项目进展、报表取数和“一项目一档案”建设情况,指导项目单位规范报表取数,完善基础资料,现场解答存疑,提升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质量。同时,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状况和商品房交易行情,以便掌握房地产业发展趋势。

四是建立问题导向机制,提升整体统计水平。一方面,收集汇总县(市、区)局提出的有关房地产统计的问题,及时归纳整理并进行统一解答,以便规范报送。另一方面,全面分析本市房地产开发统计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并将问题清单化,逐个罗列出来,单独反馈给各个县(市、区)局,以便落实整改。

市局 阮官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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