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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常态化”开展统计巡查计工作

发布时间: 2020-10-16 14:25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推进依法统计,9-10月临海市统计局对大田街道、汛桥镇、临海市医疗保障局、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统计巡查工作。通过巡查,对进一步完善统计系统内部管理,加强镇(街道)和部门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检查和监督,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重点巡查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情况。要把中央领导、省市领导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统计工作的政策情况列入镇(街道)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学习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二是重点巡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要组织镇(街道)、部门统计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学习,面向调查对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依法统计意识;要认真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严守法律底线;有重点地选择辖区内个别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照法定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三是重点巡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镇(街道)、部门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条件保障等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要求,特别是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推进要求要切实得到落实;镇(街道)、部门班子领导、统计人员要按照责任清单,抓落实、真实干,不走过场;要按照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责任体系,严格把控“报前、报中、报后”三个关键节点,将提高数据质量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实现统计数据全流程监管;统计中心工作人员要及时将企业走访情况、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人员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实行实时监管。

四是重点巡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企业要建立统计队伍网络,组织架构清晰,人员、岗位、责任要明确落实;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要严格执行《统计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统计人员离任巡查制度》、《统计违法行为通报曝光公示制度》“三项”制度;制定详细的统计业务操作规程,熟练并掌握每一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将统计工作融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统计“监察部”的作用。

五是重点巡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展情况。镇(街道)要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和普查员力量,保障普查经费和普查员补贴的落实,保证普查物资的供应;要紧密围绕七人普各项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普查对象的参与意识,推动七人普工作顺利完成。

临海市局 朱汝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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