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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干部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 日期: 2020- 05- 06 17: 22
  • 来源: 台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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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统办〔2020〕12号

 


台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年度干部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各工会小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手硬、两战赢”工作部署,做到既更好地促进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以更加饱满的精气神投身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建设,又助力提振消费、促进服务业提升。现根据《关于2020年度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台总工〔2020〕16号文件)精神,就做好2020年度我局干部职工疗休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本局2020年度在职在编人员。

二、时间要求

1.一次性疗休养时间不超过5天。

2.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疗休养工作,其中60%的在职在编人员在8月底前完成疗休养,即每个处室(中心)人数的3/5在8月底前完成疗休养。

三、经费标准

1.疗休养经费按2000元/人•年标准执行。参加疗休养时应购买人身意外险,费用在疗休养费中列支。

2.2020年10月底前在台州市域内组织疗休养的,追加疗休养经费300元/人的标准,用于疗休养消费。

四、地域范围

1.安排在台州市域内进行疗休养活动;

2.赴四川省、重庆市、吉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等我市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地区开展疗休养活动。优先选择我市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区域:重庆市涪陵区,四川省阿坝州、乐山市、广元市、南充市,吉林省通化市,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青海省海西州。赴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地区开展疗休养活动的人数不超过2020年度在职在编干部人数的1/3,其中,2019年度已赴青海疗休养过的人员不再安排今年省外疗休养。

鉴于当前疫情管控,赴省外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地区开展疗休养活动,要待开放“跨省旅游”后方可实施。

五、组织方式

1.坚持“单位集体组织、统一安排”的原则开展疗休养活动,一律取消个人自行疗休养。如果放弃2020年度疗休养的,其疗休养费用留作公用的单位福利费结余,个人不再享受现金等任何补贴。

2.疗休养活动由局工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委托旅行社具体承办各批次的疗休养活动。

3.台州市域内一次性疗休养可多地多点跨县域灵活开展。

4.家属有意向共同参加疗休养的,允许携家属共同疗休养,其家人不属疗休养范围的,在经本单位工会批准后,可通过商业方式参加,费用自理;属疗休养范围的,经家属和本人双方单位工会批准后,随另一方单位参加疗休养,费用回原单位按标准并附疗休养行程安排表予以报销。

5.经本单位工会批准后,允许跨单位、跨层级组团开展疗休养,费用回原单位按标准并附疗休养行程安排表予以报销。

6.根据提供的线路安排(详见附件1),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选择疗休养的线路与时间,并向所在各工会小组组长报名(详见附件2)。各组组长在2020年4月30日上午下班前,将报名表报给局工会朱彩红。局工会将视各条线路报名人数等情况作适当调整,原则上每条线路报名人数应达到10人以上才组团实施,否则取消该线路。

六、纪律要求

要认真执行《关于2020年度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规范有序组织管理好干部职工的疗休养工作。

1.全面落实安全举措。在开展疗休养活动时,要全程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做好个人自我防护工作;要切实强化意外风险的防范工作,一律按规定要求为参加疗休养活动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2.严格执行有关纪律。严格遵守“单位集体组织、统一安排”的规定,一律取消个人自行疗休养或个人自行组织的疗休养,凡是个人自行疗休养或个人自行组织的疗休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格遵守疗休养活动“八个不得”的规定。要实打实地开展好基于促进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疗休养活动,严禁虚开发票套取疗休养经费,严禁冒名顶替参加疗休养活动,一经发现“套取”或“冒名顶替”等行为,一律扣回其所报销的疗休养费用。

3.认真做好组织管理。局工会要加强组织实施,切实负起疗休养活动的牵头组织协调的责任,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该审批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制定好出行计划并通过“台州市职工疗休养网上服务平台”做好网上备案工作。各工会小组要做好本组人员的动员组织工作,按规定期限报送报名表。

 

附件:1.2020年度台州市统计局疗休养备选线路

2.2020年度台州市统计局疗休养报名表

 

 

台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2020年度台州市统计局疗休养备选线路

序号

线路

拟出发时间

景点参考

1

温岭玉环

5月中下旬

千年曙光碑、金沙滩、出海打渔、嬉栖谷休闲游(城南)、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大鹿岛景区等

2

椒江大陈岛

5月中下旬

大陈岛休闲游

3

天台仙居

6月中下旬

雷峰漂流、天台大瀑布、国清寺、华顶国家森林公园、寒岩洞、济公故居、新神仙居等

4

临海仙居

6月中下旬

紫阳街、江南大峡谷、羊岩山、江南长城、皤滩古镇、永安溪漂流、淡竹休闲谷景区、新神仙居等

5

天台三门

8月中下旬

雷峰漂流、天台大瀑布、琼台仙谷、三门野人洞景区、潘家小镇、东屏古村、出海捕鱼等

6

省外

9月中下旬

青海线/新疆阿拉尔

 

 

 

附件2

2020年度台州市统计局疗休养报名表

 

填报单位:               工会小组

序号

姓  名

科  室

线路选择

备注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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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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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若选择跨单位疗休养,在备注栏填写“**月份参与***单位疗休养”,在线路选择栏中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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