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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9 09:58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0年,台州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台州市司法局的具体业务指导下,严格落实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3号)《2020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浙统办函〔2020〕6号) 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着眼统计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一)深化“全员统计”,构建完善统计治理体系

1.改革组成助动力。《中共台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台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台委改发〔2020〕1号)将“改革统计执法监督模式,全面推进全员统计。”列入完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的重点改革项目,〈中共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做好民主法制和社会治理领域季报的通知〉》,将全面推进全员统计”作为民主法制和社会治理领域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项目任务之组成,极大增强了深化“全员统计”工作的信心。

2.人大议案善借力。“全员统计”不什么特别的统计,“全员统计”就是统计,是将统计法定职责、法定义务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个环节落地的载体,积极借助人大监督,提交了《关于全面深化我市“全员统计”体系建设的建议》议案得到了市人大两位代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为进一步深化“全员统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3.深度调研强推进。“全员统计”是统计治理体系的常态化工作,专门制定年度“全员统计”调研方案,利用2个多月时间,组织近60人次,走遍9个县(市、区)和台州湾新区,逐一对接各地统计分管领导,逐地召开“全员统计”调研座谈会,面对面征求人大、县府政协委办等领导意见和建议,为纵深推进“全员统计”工作吸取了营养和智慧。

4.创新认可结硕果。“全员统计”工作,得到了省统计局的充分肯定,获得了省内外统计同行的好评,通过“全员统计”,整合了大统计力量,激发了部门统计活力,激活了乡镇(街道)统计细胞,调动了企业统计神经末梢,压实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完善了党委政府大统计工作体系,确保了统计数据的质量。《市统计局深化“全员统计”接续推进市域统计治理改革》分别上报了市委政法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得到了转发,并上报了市委主要领导。

(二)牵头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专项督查,夯实统计根基

1.下发文件,明确重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会议精神,积极联系市两办督查室,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台州督查第20期)(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督查重点内容,要求各地先期自查自纠。

2.实地督查,掌握现状。根据《通知》要求,由市两办市统计局相关领导带队,3个督查组,于9月14日至25日,通过“听、查、谈、看”形式,对9个县(市、区)和台州湾新区进行了实地督查。走访40个县级部门,座谈20个乡镇(街道),检查60家企业。

3.下发通报,督促整改。通过各地先期自查自纠、督查组实地督查,发现了贯彻上级统计部署不够深入、统计数据质量仍存风险隐患、基层统计工作职能明显弱化、违反统计法精神纠正不够彻底、统计法进党校课程未成常态等5大类问题,以台州督查(督查通报第95期)的形式下发,具体点出各地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三)加大法治宣传培训,提高法治统计队伍素质

一方面,召开统计法治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传达部署工作任务,9月份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玲萍以《强化责任担当 捍卫数据质量 为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提供法治保障》为题,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强调。市局班子领导、各县(市、区)统计局长、分管法治工作副局长和统计执法监督科(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局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会议,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再一次认识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性,再一次形成合力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性。强化法治统计宣传,以宣促训,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统计业务培训中,通过法治统计宣传,教育了社会大众,培训了调查对象,受教了乡镇干部,进入了村居社区,扩大了统计业务培训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组织案卷评查暨法律文书制作专业培训。10月底,对全市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按一般程序办结的所有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逐一评查。工作人员在执法文书制作、证据完整性、法律条文引用、案卷归档等方面进行了着重培训。根据台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正法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要求,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案卷评查后及时上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总结》。

(四)开展专项行动,提高数据质量

1.认真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全面整改自查自纠。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县两级分别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开展。2)印发文件,建立规范。根据浙统办〔2020〕10号通知要求,印发《台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全面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统办〔2020〕33号),明确实施步骤、重点问题,整改时限。3全市行动,取得成效。各县(市、区)统计局、局属各单位按照市局通知要求,迅速行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进行数据审核查询11700多条,现场核查企业项目600多个,发现解决问题400多个。及时将相关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全面整改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9月30日上报省统计局。

2.深入开展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1统筹协调,开展调查。涉外调查检查工作之时,正值我市开展年度统计巡查、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专项督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全面整改自查自纠等工作之际,有的工作既相互交叉又存在冲突,我们始终坚持统计数据质量底线,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为根本,统筹开展各项工作。2迅速行动,全面展开。各县(市、区)接到任务后,迅速行动,积极与当地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协调对接,核准企业信息,开展联合检查。全市共检查了957家企业,其中取得统计部门资质认定机构的企业0家,经营范围含“涉外调查”的0家,含“社会调查”“市场调查”的957家。检查中发现企业开展涉外调查事项。3及时总结,上报情况。各县(市、区)按时上报开展涉外调查检查相关情况总结,我局及时形成《台州市开展涉外调查检查情况报告》,于10月15日上报省统计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矛盾困难

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以下不足,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一)贯彻上级统计部署有待进一步深入

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仍有提升空间,在学习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上存在一定打折扣现象,部分单位为了应付检查临时学、突击学、敷衍学等。有的单位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没有进行会议研究,未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二)统计数据质量仍存风险隐患

普遍存在部门“五有”不健全,即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责任处(科)室、有一张健全的组织网络、有一支统计专业队伍、有一套全行业统计制度,统计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乡镇(街道)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抓数据质量意识不强;企业统计基础薄弱,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够正确;台州湾新区、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统计机构不健全,统计指导监督明显缺失。

(三)统计基层基础有待完善

由于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新的“三定方案”中统计职责出现了明显弱化,大部分乡镇(街道)未明确统计职能,未挂统计中心牌子,设置统计岗位的比例较低,统计人员政治待遇不高等问题,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

(一)认真落实相关文件,不断加强组织保障

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基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处(室、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法治机制,提高统计监督能力

1.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统计部门相关职责任务,在统计内外网主动公开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印发《2020年度全市法治统计建设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年度法治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台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项任务要求,积极上报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意见建议,上交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汇报材料。

2.明确权责清单,及时公开信息。主动在统计网站公开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程序等行政执法信息,及时更新统计执法人才库,印发《中共台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台州市统计局“三重一大”决策和报备制度>的通知》(台统党组2020〕8号),完善重大决策事项报备制度,同时在统计内、外网公布。认真落实《台州市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要求,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对于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录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网上办理系统,主动公开统计行政处罚信息。

3.严格“网上”执法流程。充分利用“浙政钉”网上执法平台,在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库和监管对象名录数据库中实行“双随机”抽查。全市统计系统对利用“双随机”平台抽查的303家企业,实时实地录入执法情况,并由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确认执法信息,做到执法检查公平、公正、公开。

(三)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断加强统计监管

1.参加上级执法检查。参加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4人次,参加国家统计督察4人次,参加省执法检查18人次,共历时50余天。通过参与国家局、省局执法检查,熟悉了国家局顶层的查案设计,省局执法检查技巧,学到了兄弟省、市的执法经验。2.严格统计巡查。下发巡查通知,制定巡查方案,明确巡查内容和要求,组织20余人次,利用2周时间,对临海、仙居、市经信局等进行了统计巡查。巡查期间,检查了4个乡镇(街道)基础工作,执法检查40家企业,掌握了数据质量现状,调研了基层统计的困难,并与县(市)领导沟通要求解决。3.重点执法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针对今年数据质量状况,不断加大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年初以来,市局出动执法人员339人次,执法检查企业103家,立案18起,罚款21.2万元,达到对全市9县(市、区)和台州湾新区统计执法全覆盖,有效震慑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年来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2021年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统计法治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全市统计系统要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各项工作,指导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统计法治宣传

统计法治宣传,关键在于强化依法统计意识,浓厚依法治统氛围。拓展形式,拓宽方式,扩大内容,充分运用好线下线上两个阵地,发挥好核查执法两个作用,利用好各级统计微信公众号窗口作用。既要宣传统计理论政策,更要以案说法,结合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三)加强各级统计负责人培训

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大各级统计负责人培训力度。在统计法治培训上,提升档次,提振信心,提高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划区分片,分批轮训,力争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四上”企业统计负责人达到统计法治培训全覆盖。

(四)加强统计监督力度

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举报、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处理全过程。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强化统计违法责任追究,增强各级统计工作主体尊法守法意识,持续强化不敢统计造假的有力震慑,扎紧不能统计造假的制度笼子,筑牢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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