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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许筱静同志记三等功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3-15 14:28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局各处室(中心):

根据《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组〔2007〕45号)有关规定,因许筱静同志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许筱静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特此通报。


 

台州市统计局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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