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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高”字当先落实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6-17 15:48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基层统计网格化改革是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共治共管大统计格局的重要抓手,是将“全员统计”机制真正落地的重要载体。自浙江省统计局决定台州为“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省级试点”后,台州市政府十分重视,高规格实施、高水平建设、高标准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高规格实施。市委副书记、市长专门听取“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专门下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基层统计网格化治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门审议通过“改革试点”事项,专门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台州市基层统计网格化治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改革试点”工作提到市委市政府的主要议程,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了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高水平建设。通过基层统计网格化治理改革,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计机构主体指导、相关部门行业督导的大统计格局;构建“数字赋能、高效协同,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合纵连横、共治共管”的统计治理体系;健全统计网格治理组织体系,建立统计网格治理责任体系,构建统计网格治理运行机制 ,严格统计网格治理保障体系,争创统计治理现代化改革先行市,为全省基层统计网格化治理改革贡献台州方案、提供台州经验。

三是高标准推进。完善各项制度、职责、机制,开发网格化管理数字平台。抓实“三个规范化”建设:立足解决影响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和体制机制问题,抓实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具有全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按照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责任处(科)室、有一张健全的组织网络、有一支统计专业队伍、有一套全行业统计制度等“五有”的标准,抓实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企业统计工作责任,压实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负总责的责任,按要求规范财务资料,依法设置统计台账和统计原始记录,坚持诚信统计,抓实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台州市局 陶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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