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台州湾新区统计局,市局各处室(中心):
为深入推进我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台州市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统计局
2021年6月7日
台州市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1年台州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系列会议精神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进一步压实统计监督责任,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推进国家统计督察迎检准备、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营造依法统计氛围,不断提升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水平,为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紧扣统计督察重点,扎实做好我市迎检准备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认真梳理相关规定要求,市、县联动共同做好迎接国家、省统计督察准备工作。
2.学习贯彻《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实施办法》。
3.认真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意见,按时完成相应整改任务。
二、压实统计工作责任,持续加强数据质量管控
4.构建全员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压实统计数据质量分级负责责任制,推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执行统计法和维护统计独立真实调查的领导责任、各级统计机构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对行业基础数据质量的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深化落实《台州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构建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
5.构建数据质量闭环优化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台州市统计局系统数据质量管控规则》,健全统计数据报前防控、报中监控、报后管控的全过程质量管控体系,对数据生产实行全流程全覆盖循环管控。全方位形成培训指导、数据生产、分级审核、专业核查、移送执法、责任认定、结果通报、跟踪复查,再到培训指导的完整闭环优化监管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6.构建“三位一体”统计执法监督体系。实施质量核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三位一体”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始终保持对数据质量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以统计执法监督推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落实。从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到位、通报到位、警示到位。
三、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7.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落实执法事前公示、事后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办案标准、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完善笔录文书信息化管理,依照《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实施行政处罚,依纪依法依规进行信用认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8.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根据省局统计执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实施统计法治工作年度评价、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定期通报、重点区域督促检查等制度,督促推动全面落实省统计局年度执法检查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移交转交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办理事项的通知》,严肃查处举报案件、上级转办移交案件,及时处理到位。
9.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年随机抽查单位数不少于联网直报单位数的3%。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一般程序案件100%进入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按办案流程按时办结并公示,执法人员全员普及掌上执法,掌上执法率达到95%以上。
10.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深化“清零行动”,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空白”县(市、区)直接检查力度,并加大跨地区交叉执法检查频次。
11.提升统计执法能力水平。以法务学习、实地执法轮训、案卷评查等多样化手段开展法治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文书制作、现场检查、证据搜集等业务技能。
四、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努力提升统计普法质效
12.根据上级依法行政、统计法治方面的指示要求,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推进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统计法治“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认真组织实施。
13.以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节点为契机,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提高统计法律法规普及水平。
14.落实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强对“关键少数”统计法宣传。
15.切实抓好统计系统普法工作,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规章。
16.制定统计法治“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日常统计普法,丰富普法渠道和方式,通过一套表平台、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体,综合运用微视频、法律知识解读、以案释法、知识竞赛等方式拓宽普法受众、提升普法效果。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广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
17.认真落实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省级试点工作。椒江区、临海市、天台县作为市级试点,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台州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省级试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严把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各项建设。
18.构建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数字化智治平台。争取项目列入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省级试点,椒江区、临海市、天台县要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测试,反馈应用信息,为全省网格化管理数字化智治提供台州方案。
19.严格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基层统计网格化治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台政办发〔2021〕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乡镇(街道)、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
附件:1.2021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计划
2.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附件1
2021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计划
地 区 | 计划任务数(个) |
合计 | 其中:工业 (不少于) | 其中:投资 (不少于) |
市 局 | 100 | 30 | 30 |
椒江区 | 50 | 10 | 10 |
黄岩区 | 50 | 10 | 10 |
路桥区 | 50 | 10 | 10 |
临海市 | 60 | 10 | 10 |
温岭市 | 60 | 10 | 10 |
玉环市 | 60 | 10 | 10 |
天台县 | 30 | 10 | 5 |
仙居县 | 30 | 10 | 5 |
三门县 | 30 | 10 | 5 |
合 计 | 520 | 120 | 105 |
附件2
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
序号 | 专业 | 重点指标 |
1 | 规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 |
3 | 限上批发零售业 | 商品销售额 |
4 | 限上住宿餐饮业 | 营业额 |
5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6 | 规上服务业 |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
7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