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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四化建设”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果

发布时间: 2021-08-05 16:42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今年,温岭市统计局科学制定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将统计法治建设列为今年重点工作,不断夯实主体责任和执法检查工作基础,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采用“四化建设”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果。

一是执法检查正常化。温岭市局科学制定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全年任务安排,注重在实践中锻炼提高执法水平,每名持证人员每年办案数不得少于5件;明确执法检查方式,提前落实查案力量;盘活执法力量,重视举报案件的及时查处,重大案件的严厉查处,移交案件的准确查处,敏感案件的科学查处,加大查处力度;联动纪委开展执法,强化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统计违法单位或个人,列入统计失信名单进行公示。

二是统计巡查科学化。根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改进统计巡查方式;围绕统计薄弱环节和存在的具体隐患,科学设计巡查内容,切实解决镇(街道)、部门统计工作的倾向性问题,真正起到巡查的正确导向作用;今年将组织三个巡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拟对2个市级部门、2个镇(街道)开展统计巡查。期间,将对其下属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调查对象的数据质量情况,进一步促进各项统计工作。

三是随机抽查常态化。完善监管人员名录库和监管对象数据库,充分运用“双随机”监管平台开展统计检查。年度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上随机抽查,且抽查的单位数不得少于本地联网直报企业总数的5%,掌上执法至少2次人员占比达到100%;全年检查完成率、检查结果公示率、完结率达到100%。

四是网上办案规范化。及时调整、补充办案环节及承办人员名单,全面落实统计行政执法网上流程审批,全市范围内,经过立案处罚的案件,均要及时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网上办理系统进行。落实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加强重大案件的报告、备案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透明化。

温岭市局 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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