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统计局: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核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台州市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核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2022年台州市一套表调查单位
数据质量核查方案
为加强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夯实一套表统计调查工作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核查方案>的通知》(浙统办函〔2022〕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对象
省统计局以2022年4月份全部一套表正常在库法人单位(不含国家摘抄数据的注吊销、停歇业单位)为基础库,按不少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的全部核查单位。
二、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正常营业,是否为法人单位;核实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机构类型和登记注册类型等指标是否正确。
三、核查方式和时间
(一)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
采用县级自查,全市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核查方式。
县级自查。7月底前,各县(市、区)统计局按照市级核查方案,对抽中的所有一套表单位进行自查,要求不少于50%的现场核查率。8月15日前,各地将附表1、附表2和核查报告压缩打包,上报市统计局调查中心,压缩包命名规则为“**县(市、区)2022年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报告”。
全市交叉检查。7月中下旬,市统计局抽调县(市、区)业务骨干,组成3个核查组,对抽取的一定比例的重点单位,开展现场交叉检查。
(二)利用部门共享信息核实一套表调查单位信息
各地要按照2020年7月下发《关于充分利用部门共享信息核实一套表调查单位的通知》,利用市场监管部门和已获取的其他部门共享信息,按月比对核实一套表调查单位运营状态及主要信息,并将核实情况按要求上报。
定期核实单位运营状态。利用部门共享信息,认真比对核实一套表调查单位运营状态工作,及时发现并清理一套表在库正常报数状态的注销、吊销单位,重点监测已进入破产程序单位的实际运营状态。经过核实并与相关专业共同确认后,已注销、吊销单位,要在最近一期的月度或年度审核中申报退库;破产程序尚未完结的单位可暂不退库,但要持续监测企业运营状态变化情况;变更名称或代码的单位,要在最近一期的月度或年度审核中申报变更。
定期开展单位主要信息核实。充分利用部门共享信息,定期开展一套表在库单位的主要信息准确性的核实工作,重点核实单位界定是否正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登记注册类型和单位类型等指标是否正确。经核实需要更改的信息,需经申报审核的,要在最近一期的审核中申报变更;不需申报审核的,要及时在名录库动态库中修改。
定期上报单位核实情况。各地需定期上报单位核实情况汇总表(详见附表3)。个别由于特殊原因需暂时留库的单位,要填写留库破产注吊销单位名单(详见附表4),说明具体留库原因。各地将附表3和附表4分别于7月13日(上报本年1月-6月累计核实结果)、11月11日(上报本年1月-10月累计核实结果)前上报至市统计局调查中心。
四、核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实施,合理调配人员,确保核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确保核查质量。各地在核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核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认真梳理总结。各地要认真做好核查工作总结,梳理核查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和措施。
(四)积极探索创新。各地要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在严把审核入库关的基础上,利用部门共享信息和现代化技术手段,不断探索核实核准在库调查单位数据的方式方法,推动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五、其他
请各地于7月5日前将参加全市交叉检查人员名单(1名)报市统计局调查中心。联系人:许蓝之,联系电话:88533971。
附表:1.核查差错一览表
2.核查情况上报汇总表
3.利用部门信息核实单位情况上报汇总表
4.留库破产注吊销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