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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1 14:32     信息来源: 台州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省统计局的有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认真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充分履行统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台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全市统计局系统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强化统计监督,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学习教育全覆盖。3月份省统计局召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后,市统计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向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作了会议精神的汇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省统计局主要领导的讲话、批示精神,专题听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推进情况汇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共组织学习24次,各级统计机构及相关部门共组织学习99次,乡镇(街道)均组织开展相关文件精神学习。

三是法治宣传有力度。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制作《五经普普法宣传视频》《依法统计  人人有责》《柚小宣普法之“数字迷局”》等微视频,在“台州统计”微信公众号“以案释法”警示宣传栏目宣传,积极参与全省统计法治宣传作品评比活动。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典型案例和省、市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编发《台州市统计以案释法宣传手册》5000份,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不断加大对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起、通报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市统计局获得全省“八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集体。

(二)全面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充分履行统计监督职责

一是积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法治意识有新提升。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决树立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工作重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确局领导班子集体,党组书记(局长)、分管纪检负责人分别承担的领导责任,以及具体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进一步织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之网。结合统计法进党校宣讲统计法1课,“以案释法”推送1期,编印“以案释法”宣传手册1份,调查问卷发放1份,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召开2次,全市统计系统传达并部署20多次,思想保障得以强化。

二是建立健全协同机制,统计监督有新举措。推动统计造假问题列入市委巡察重点,明确巡前通报情况、巡中加强协作、成果综合运用等内容;会同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审计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实现统计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主动邀请市委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执法检查,增强监督实效,相关做法被《中国改革报》等刊发。

三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数据源头有新活水。目前,全市建成统计网格577个,涵盖9611名企业人员和1149名政府工作人员;建成“统计之家”133个,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持续推进“统计E家”应用,全市累计发布惠企政策119篇,共享学习资源1215份,走访调研企业9556次,开展直播培训50余场;不断升级“统计E家”,推出“指标E本通”和党建版块,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深化“统计e家”应用和“统计之家”建设,构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新模式,获得省级“最佳实践”,在全国统计基层基础经验交流暨推进会上作典型交流。

(三)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巩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成果

一是积极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核查。全市统计局系统对2022年以来的1921家入退库单位,以及2023年12月底前1869家入退库单位的真实性、是否达标、行业划分是否准确等情况开展核查,未发现异常情况。

二是积极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核查。三月份以来,全市4515家核查单位中,其中工业核查1436家,投资核查950个项目,服务业核查307家,贸易核查412家,能源核查611家,房地产核查157家,建筑业核查118家,劳动工资核查215家,科技研发核查124家,其它专业(如农业、新经济等)核查185家。据核查信息反馈情况来看,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总体上是好的,得到省统计局高度肯定。

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执法检查覆盖9个县(市、区)和所有专业。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770家,立案47起,罚款24.35万元;其中,市统计局执法检查171家,立案5起,罚款12.8万元。近年来,市统计局未发现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统计报告职权的情况。在检查企业同时,对各乡镇(街道)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一并开展检查,执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均在“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公示要求纳入相关平台。

四是积极开展市级统计督察。经市委市政府授权、批准,9月份对天台县和台州市科技局开展统计督察,检查32家企业,其中差错企业19家,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反馈意见,要求3个月内整改完毕。此次督察未发现违规干预数据报送情况。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市统计法治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尤其在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普法宣传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统计执法力量仍然不足。由于工作调动、人员变动等原因,县(市、区)统计局专职从事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平均不到2人,现有执法人员仅能满足基本的统计执法工作需要,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与现代化统计监督要求还存在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执法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相对薄弱。通过基层统计单元建设,我市统计基层基础有所加强,但作为政府统计的根基,基层统计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任务繁重。比如,基层普遍反映,人员少、任务重,日常统计工作只能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有一定的影响。

(三)统计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个别县(市、区)还存在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宣传渗透力、传播力、影响力不强等问题,上街摆摊设点,发传单递资料等传统方式多,利用新媒体宣传少,普法宣传效果欠佳。

三、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坚持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中共台州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纳入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专题学习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

(二)完善法治机制,提高统计监督效能。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统计部门相关职责,在统计内外网主动公开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印发《台州市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任务,全面部署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认真落实台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项任务要求,积极上报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意见建议,及时总结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提交工作报告。推动统计造假问题列入市委巡察重点,实现统计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实效。

(三)瞄准要求,全面完成年度任务。认真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的要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并在市政府网站公示。根据台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提交行政处罚案件资料,参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案卷集中评查。开展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2022年10月份以来全市统计局系统按一般程序作出的统计行政处罚案卷逐一评查,评选出5个优秀案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根据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结合统计法治工作实际,2024年我们将延续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宝贵经验,巩固专项治理成效,以鲜明的政治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切实开展督察并抓好整改,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进一步上紧统计数据质量管控链条,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提升每个层级的数据质量管控能力,形成统计系统内部全过程的责任落实闭环。同时,推动部门建立责任管控链条,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统计、敬畏统计的氛围。

(二)强化协同监督,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持续加强“双随机”执法及各类专项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同,最大力度发挥统计监督的效能。

(三)强化问题查处,巩固专项治理成效。继续开展市级统计督察,对于重大统计造假问题线索,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杜绝有案不查、查案不严、避重就轻现象,严肃查处上级统计部门转交的核查案件和问题线索,主动查处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完善整改跟踪督促检查机制,主动跟进了解整改落实情况。

(四)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通过“统计E家”与线下“统计之家”紧密结合、双轮驱动,借助数字化应用平台推动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供服务指导。坚持“服务团+轮训班”形式,对县乡企三级统计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在关键环节、重点时节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企业等普法活动,持续推动“关键少数”、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三类人员不断增强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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