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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3-20 14:41     信息来源: 台州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6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统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当成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将抓好抓实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检验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和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尺,牢牢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整改成效推动台州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自觉。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当天下午局党组就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进行了逐条逐句的研究,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全局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的政治态度、务实的整改举措、过硬的工作作风,全面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二是扛起主体责任,强化整改实效。局党组对标对表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建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坚持以上率下、统筹协调、监督落实。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等,每月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每周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全程跟踪掌握整改进度,适时分析整改推进情况,督促指导整改工作,并加强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形成闭环,真正做到以巡促治。三是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标本兼治。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四大方面31个具体问题,局党组逐条逐项分析梳理,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制定94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时限,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等“四张清单”,全链条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一体整改、全面整改。在推动解决具体问题、实现点上突破的同时,加强对产生问题的共性原因剖析,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漏洞和短板,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长久立”的谋划,达到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目的,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期间,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会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等,主持制定《中共台州市统计局党组巡察整改方案》《关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审核通过后,每周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扎实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别多次召集分管处室(中心)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并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围绕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的良好局面,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正在整改3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组织处理1人(拟调离原岗位1人);教育提醒15人;新制定制度16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已主动向市纪委帐户退款1091.00元。

一、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用新发展理念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责任没有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于10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围绕该问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是践行“两个维护”在统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积极推动全市各级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再学习、再传达、再落实,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方面的责任以及履职不到位可能受到的惩处,以“清单化管理”全方位构建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共组织学习24次,各级统计机构及相关部门共组织学习99次,乡镇(街道)均按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三是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2次召开全市统计造假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国家统计局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此外,通过编印《台州市统计以案释法宣传手册》、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达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

2.针对统计监督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统计执法案件。7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认真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近五年来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检查。2018年以来,全市共计立案查处542件,罚款224.36万元;未发现存在权力干预、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二是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2次召开全市统计造假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报国家统计局近年来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治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截至目前,全市统计执法检查770家单位,超额完成省统计局要求的490家执法检查任务,其中市本级执法检查171家,县(市、区)检查599家;实现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各乡镇(街道)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了震慑作用。四是在全市层面认真开展“市级统计督察”。9月下旬,对天台县、市科技局开展统计督察,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重点是加强对“关键少数”落实统计造假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未发现违规干预数据报送情况。五是强化协同监督,增强统计监督实效。全面执行有关文件精神,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细化完善统计违纪违法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查处结果共享等具体监督协作举措,推动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等统筹衔接。

3.针对“依法治统基础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统计指导,充实执法力量。今年以来,积极组织统计系统行政、参公编制的专业人员6名,考取国家统计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截至目前,各县(市、区)统计局从事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已达2人以上,均能够独立开展正常的统计监督检查活动。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规范办理程序。7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并对统计法治业务工作进行培训,要求严格执行“查处分离”原则,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强化考核推动,提高指导监督水平。将执法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考核由省局统一通报各县市区执法检查完成情况。截至12月底,各县(市、区)统计局均已超额完成执法检查任务,全市超省定目标57.1%,全市统计执法持证人员人均检查企业数达到14.3家。

(二)关于“助力改革发展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10月,局党组召开“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专题学习会,不断提高工作站位,研究推进试点工作。二是强化工作部署。根据省统计局有关全省县级碳排放统一核算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加快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的探索,并加强对温岭市、黄岩区、路桥区试点项目的指导。截至目前,三个区市的碳排放核算研究探索均已完成课题。目前国家统计局不建议省级以下进行碳排放核算,但已经初步开展了有关试算工作,市局也制定并试算了分品种的能耗核算表,为后续县级碳排放核算体系建立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将在省统计局有关核算办法明确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

2.针对“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方法制度研究。在现有的统计方法制度的框架内,加强与省局对接沟通,着力做好挖潜工作。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研究力度,撰写《台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运行分析》提出了加强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二是进一步重视统计业务指导。指导各地加强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投资项目的入库审批,并向省局社科处汇报今年以来我市科技、创新等领域的统计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我市劳动工资、人口统计工作在全省取得优秀等次,科技、创新统计工作为良好等次,实现了争先进位。三是做深做精区域营商环境专题调查研究。跟进市委决策部署,及时对各县(市、区)营商环境满意度开展有效调查。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季度企业家眼中的经济形势调查、月度经济形势情况调查、“五水共治”群众满意度情况调查、食品安全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三季度生态环境质量情况调查、群众对平安工作的评价、参与平安建设的情况、防电信诈骗情况等65个专项调查。

3.针对“推动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沟通。整合全市统计系统力量,借助专业研究机构力量,进行集中攻坚破难,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统计监测体系省级综合试点工作进度,及时总结提炼形成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截至目前,各项试点任务均已基本完成,取得了各类试点成果68项次。其中,6篇试点成果在《统计科学与实践》《中国信息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探索构建‘三体系、一模型’助力推进共同富裕”项目荣获全市“九富”最佳实践案例评比二等奖。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与指导。通过“线上+线下”“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形式,组织召开全市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培训班,各县(市、区)局也对辅助调查员开展了2次及以上业务培训,不断补齐业务操作能力短板,提高统计调查精准度和统计数据质量。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截至目前,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学习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相关内容6次。二是进一步强化落实情况督查。自觉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局党组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的必讲内容和年度述责述廉述德述法报告的必述内容,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强过程管理,今年以来已研究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1次;12月8日,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暨2023年第四季度廉情分析会,及时掌握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职情况

2.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出台《中共台州市统计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作为“第一项议题”,着力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提升研讨交流深度。局党组先后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4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3次,每次专题学习均安排中心发言、研讨发言、总结讲话,力求学深悟透、产生实效。三是推动统一战线理论学习常态化。将统一战线理论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系统安排专题学习。

3.针对“舆情风险防范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制定《台州市统计局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各处室(中心)均已确定至少1名干部充实到网评员队伍中。二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整体规划。完善了《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数据安全规章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开展网络安全意识培训实操演练对机房老旧设备进行了更新,及时升级系统,定期监测日志对九个县(市、区)开展了系统漏扫工作。三是加强保密意识教育。组织保密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岗前培训,两位涉密人员已于2023年6月取得保密资格证。

4.针对“主流阵地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不断提升宣传阵地吸引力。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动漫视频制作,4件作品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市县联动隆重举行台州市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吹响了入户访问登记的冲锋号,营造了良好的普查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二是不断提高新闻发布工作有效性。及时通过内外统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外公布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分析等,及时向社会公众分析当前经济形势,扩大统计影响力

三、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一些重点领域存在监管盲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部署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高位推动党风廉政工作。局党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分别于半年度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于12月8日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总结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度任务清单,明确“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内容。三是加强岗位风险辨识与控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和工作变化,重新排摸岗位廉政风险点,修订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2023版),持续营造“人廉数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12月8日,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班子成员汇报今年以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存在问题,并提出下阶段工作措施。二是创新建立廉情分析例会制度。由各分管线局领导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以处室为单位的廉情分析会,突出了抓早、抓小、抓“未病”导向。三是强化制度刚性执行。重新要求各班子成员认真贯彻《台州市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以及《台州市统计局廉政约谈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常规化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坚决杜绝以工作提示性谈话代替警示性约谈,局党组书记全年与班子成员常态化谈心谈话12次。

3.针对“责任链条未到边到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初召开全市统计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市局与各县市区局,以及市局主要领导与市局班子成员、市局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分类别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作“个性化定制”,推进各地各处室(中心)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二是层层压实“一岗双责”,做到年终有汇报。12月8日,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强化责任落实的过程管理,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边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由分管领导涉及干部进行警示约谈,进行批评教育。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立案办理,违规报销的非公务接待费用1091.00元已交到市纪委账户。二是责令财务人员进行全面自查。经查,2022年公务接待报销费用共计27笔,2023年公务接待报销费用共计24笔,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环节,对报销凭证进行“对照式”核查,未发现其他问题。财务工作分管领导已对两名财务主办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要求其做细审核把关工作。三是加强常态化教育,加强对分管处室(中心)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纪律约束,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合力四是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同时每季度开展1次警示教育,增进全体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政治自觉。五是进一步强化财务内控管理,制定印发《台州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集中统一实施公务接待事宜。

2.针对担当作为精神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送工作规程》。省统计局向我局移送的线索,成立专项工作组,认真组织线索核实,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严格按照省局裁量标准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指导监督。将执法工作纳入法治工作考核,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均立案查处2起以上案件,已实现各县(市、区)执法检查全覆盖。

3.针对“调查研究不够贴近群众”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检视整改。10月1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围绕该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领衔一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累计下基层31天,目前课题均已完成。其中,2篇调研成果分别获全省统计局系统优秀课题评比一等奖、二等奖,1篇调研成果得到市委领导批示。三是坚定统计“人民性”。坚持统计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统计获得感。主动围绕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对民生领域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科学制定民生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4.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出台《台州市统计局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审查程序。二是增强处室(中心)合同拟制的主体责任意识。在机关干部大会上重申了“谁订制合同、谁负责”原则要求,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追究,确保合同要素齐全、内容表述准确。同时,邀请局法律顾问直接参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三是深化全员培训。对处室(中心)人员就合同签订有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开展培训,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认真反省和整改。四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制定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

(三)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中央专项经费使用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批评教育。财务工作分管领导对两名财务主办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二是强化沟通协调。与省统计局及时对接,确保中央统计经费的分配、转拨准确到位。截至目前,涉及的5.76万中央经费,已在11月初补拨给三门、天台。三是完善财务制度。制定了《台州市统计局中央统计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中央专项经费转拨、使用和管理。四是强化制度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并邀请参会,确保民主、科学、规范决策和执行。

2.针对“财政项目资金使用不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财务工作分管领导对两名财务主办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项目支出方面的政策制度,举办了全市统计局系统财务知识培训,邀请财政、审计等方面专家到场授课,提升财务主办人员和处室经办人员的财务操作能力是强化财经纪律教育,严格督促财务人员务必严格遵守项目支出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财政项目资金使用审查程序。

3.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该问题组织进行自查,局党组书记约谈原民调中心主任,并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二是增强财务主办人员财经纪律意识,邀请市财政局专业处室人员对局财务人员、处室(中心)有关人员开展培训。三是规范财务报销制度,重新制定了《台州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支出和报销工作。

4.针对“政府采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要求时任民调中心主任作出具体情况说明,并根据核实的情况,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二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招投标程序。三是根据省中心评分标准,结合台州实际,修改格式合同中“技术能力要求”条款,降低业务分在下一次招投标中的比例。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够到位,干部日常管理工作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议大事、决大事作用发挥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10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围绕该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重新修订《台州市统计局“三重一大”决策报备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上会前报告派驻纪检组并邀请参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三是制定了《台州市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台州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台州市统计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等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类会议议事范围,规范各类会议的议事程序。

2.针对“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即知改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和规范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有关要求。二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外出报备制度,巡察期间提出问题后,各班子成员即知即改,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三是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管好自己人”的守土有责意识,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事由与事实相符,教育干部要刚性规范执行《台州市统计局考勤管理制度》,认真办理请假手续,做到事先审批同意方可四是组织人员对12名机关干部请假事由与事实不符、未经审批同意即已实施的问题进行专项核实调查,并严肃要求各涉事人员作出说明,同时各分管领导分别对所分管处室的涉事人员一一进行警示约谈,要求其刚性规范执行考勤管理制度,认真办理请假手续,做到事由与事实相符、事先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五是经常性开展机关效能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对检查发现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机构改革遗留问题久拖不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协调下,与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明确了机房426室、文印室506室的使用权和相应费用的分担方式。此外,23件办公桌及3台打印机将按固定资产有关处理规定作报废处理。二是制定出台了《台州市统计局机关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台州市统计局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确保以制度的刚性约束规范资产管理。

(二)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10月1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成员围绕该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大抓党建、重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市直机关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强化局党组的领导作用7月、12月,局党组分别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要点,解决机关党建重大问题。

2.针对“基层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全面提高思想认识。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组织学习《中共中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深悟透相关要求。根据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1月底前召开组织生活会,以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为导向,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党支部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机关党总支每月开展线上督查。机关党总支定期发布月度支部重点工作提示,截至11月底,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均已达到至少1次。

3.针对“党员监督教育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肃开展批评教育。对涉及到的两位中层干部进行警示约谈,督促其改正。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管业务与管干部”并重的意识,及时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增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的效率性。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开展“激荡清风正气 共筑清廉统计”系列主题活动,每季度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崇廉守廉意识。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局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并不定期开展机关作风检查抽查。2023年,共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检查抽查4次,进一步严肃了干部工作纪律。五是规范兼职审批,制定《台州市统计局干部兼职管理办法》,加大对局机关干部兼职情况的审批、排摸力度。

(三)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干部管理制度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规程等制度办法,健全干部管理,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根据市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每个工作岗位职责及操作流程,努力培养岗位技术能手。二是修改了《台州市统计局公务员职务与职级适当兼任的若干规定》,落实职务职级并行政策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政策,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三是印发了《台州市统计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工作制度》,每位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1-2名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人士,及时了解、掌握12位党外机关干部的思想动态、政治表现、工作情况等。

2.针对“执行选任程序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9月18日分管领导分别对主管干部人事工作负责人、原任人事主办人员、现任人事主办人员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工作提醒,并将于巡察集中整改结束后对现任人事主办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二是督促人事干部着力提升业务素养,尽快提高做好人事工作的能力。制定出台《台州市统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建立程序步骤流程图,严格按照人事干部选拔任免程序步骤操作。三是对近五年选拔的干部档案实行回头看,完成对2018年以来13批次35位晋升干部的文书档案进行全面自查,按干部提任程序要求做好修改完善。

3.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新温习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涉及的14位同志对问题进行说明,并由分管领导开展提示谈话。二是收齐全局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出国(境)证照,完善出入国(境)证照台账,全局所有在职干部职工(包含临聘人员)的出入国(境)证照由局人事干部专册登记、专柜保管,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归档。三是分管领导对局办公室主任、现任人事主办人员及上任人事主办人员进行集体约谈个别干部进行警示约谈。

四、关于“推进巡察、审计整改不够严实,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个别三类会议依然超过一天”的问题,在机关学习会上组织全局干部对《台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台州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进行再培训、再学习。二是针对“宣传用品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台州市统计局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同时明确每个处室(中心)“资产专管员”,主责本处室的资产使用管理。

下一步,市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筑牢思想根基,坚定整改的决心。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一改到底、改得彻底的决心,切实增强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常抓不懈推动以巡促改,放大整改的效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统计现代化改革、防惩统计造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有机贯通融合起来,综合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放大巡察整改乘数效应。立足长远构建长效机制,形成整改的闭环。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方案加快推进,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对前期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对问题易发的薄弱环节,注重从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深挖根源、建章立制,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深化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提升整改的成效。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10782;邮寄地址:台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台州市统计局邮编: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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