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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抓实“四个点”确保统计监督威慑有力

发布时间: 2024-03-21 11:23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了提升统计工作的管理水平和监督效能,台州市统计局从四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台州市局:筑牢统计监督“落脚点”,确保扎实规范。加强流程管理,按照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的工作程序,科学评估和划分统计监督环节的风险等级,对各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做到监督全程留痕,可追可查完善责任制度对利用公权力徇私舞弊、设租寻租,人为干扰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明确企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类型,合理划定行政处罚标准,依法向社会公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提升透明度。

环市局:把准协同联动“着力点”,汇聚监督合力。对外健全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监督协同配合机制,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印发《玉环市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派驻纪检组印发《关于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联动的实施办法》、审计局印发《关于建立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信息共享,加强结果运用。对内充分发挥专业协作配合作用,印发《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专业统计工作贯通协作的办法》,构建往来通畅、精准高效的监督信息共享渠道。

椒江区局:紧盯日常监督“关键点”,强化数据质量。落实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责任,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核查与评估制度,推动核查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对源头数据的核查,及时消除数据质量隐患,依法移送数据核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强化统计领域诚信建设,下发《浙江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指导企业规范统计工作;积极开展统计诚信企业评选工作,对统计诚信达标企业进行正向激励;严格执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按照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温岭市局:立足以案释法“支撑点”,凝聚思想共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领导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关键少数”,温岭市局抓好“关键少数”,加强案例通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国家统计局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文件资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并要求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严格按要求落实。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均召集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国家统计查处典型案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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