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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简介

发布时间: 2011-11-28 10:10     信息来源: 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简介

本制度是根据国家统计局以及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国防科工委等有关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的综合要求,在有关部门的科技统计年报基础上,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综合年报表。
    本年报制度的目的是满足宏观决策与管理的需要,反映全国科技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为制定科技政策和进行科技管理提供基本的总量数据。
    本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全国各级各部门(县及县以上)所属国有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中型工业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企业,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的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
    本制度的统计内容:包括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情况、科技活动经费筹集与使用情况、研究与实验发展情况、科技成果情况、科技活动机构情况。
    本制度的组织实施方式:由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协调,采取分工协作、条块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负责协调各部门的科技统计调查,并同时负责综合、汇总全社会的科技活动情况和组织实施企业科技活动调查;有关部门负责实施本系统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并负责向国家统计局提供本制度所要求的综合资料。调查采取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送渠道和报送时间:有关部门于报告年的次年5月20日前向国家统计局报送综合年报并附基层资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负责搜集同级科委、教委、国防科工办及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资料,汇总提供本地区全部科技统计数据,于报告年的次年6月10日前报送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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