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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产业的划分标准

发布时间: 2011-11-28 11:06     信息来源: 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三次产业的划分标准

第一产业: 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
    第二产业: 工业饱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等供应业)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 除上述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包括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两部分。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
    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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