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是一种新型的交流方式,虽然没有包含太多新的技术,但全新的表达个人思想的方式让所有刚接触微博的人耳目一新,它改变了人们写博客的方式,它也让博客进一步地平民化了。在“微博”时代,微小的个人事件都可能会进入网络。博客说“大事”,微博讲“小事”,已成为当下不少年轻人的网络生活新方式。
——百度名片
上面这段摘自百度名片的解释,很好的揭示了微博时代的特性:交流、平民化、讲“小事”。交流,在我看来,微博如同一条放大的短信,寥寥140字,天文地理人间百态尽含其中,高官、明星、学者、平民都平等的交流;平民化,微博谁都可以发,谁都发的起,只要你有电脑、有手机、有平板,而且绝对免费、省时省力;讲“小事”,你可以侃侃而谈政治也可以落落而言民生,哪怕你说些家常里短、儿女情长什么的也行。曾以为微博如博客的缩水版,好用但估计也不会太有用。但仅仅拿2011这一年来看,“微博”绝对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年度最给力交流方式,TOP10的自媒体平台。他让我们第一时间知道了火车追尾、校车出事,第一时间知道了谁是郭美美、谁是最美妈妈,第一时间知道了姚明退役、高晓松入狱,第一时间知道了广东乌坎,大连群众散步……
如同硬币的正反两面,微薄也是把双刃剑。特别是在历史、政治、技术多重因素影响下的中国社会,民众一直处于噤声状态。长久以来,我们只能看着新闻联播的美好,看着墙内网络世界的和谐,长期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微博的出现改变了信息传送者,从专业人士成为了普罗大众。这满足了大众表达的欲望,也使大家的话语权得以保障。但自媒体平台的特性导致了微薄的人人皆导演、人人皆记者、人人皆观众,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各种不负责任的言论。一时间,各种谣言、诈骗、网络水军、甚至于人身攻击甚嚣尘上。最出名的莫过于2010年末微博上的“金庸被去世”事件。正如其他网络媒介一样,微博在提供快捷、便利的同时,也充斥不少开窗飞进来的小臭虫。自然而然,政府无法坐视,微博实名制缓缓推出。
北京市2011年12月推出《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提出,“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微博用户在注册时必须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但用户昵称可自愿选择。12月17日,新浪、搜狐等多家微博运营商表示,微博实名注册对于遏制虚假和有害信息通过微博传播、营造诚信健康的网络环境将产生积极效果,对新规定实施后微博业务的发展充满信心。——百度名片
同样摘自百度的一段解释,将最近沸沸扬扬的微博实名制的来龙去脉简简单单的做了个表述。 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出台,微博客用户必须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后,才能使用发言功能。这一举措无疑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群众第一反应是:天朝又要监控了,连个说话的地方都木有,小心跨省啊。各大媒体如新浪网、人民网、新华网都有诸多评论,广大网民也纷纷对这一制度展开评论。大抵反对之声占些上风,但喝彩之音也不绝于耳。
实名之利。显而易见,在实名的控制下,降低了微博个体间的信任成本,让有效信息传输速度加快,能够过滤一大部分的网络冗余和网络垃圾。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抵制微博上的谣言传播,减少信息污染和网络欺骗,净化环境,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种促进。起码你会发现你微博的僵尸粉越来越少,乱七八糟的骗子信息也慢慢减少。
实名之弊。利弊之间只是隔了那层薄薄的窗户纸,实名制的最大利处——阳光,也成为了最大的弊端。微博实名制不利于网络匿名,很容易导致思维束缚,不能畅所欲言。微博实名制的推开,无疑会让一大部分人在点击“发送”时三思。中国人的中庸特性总是不会让我们当个出头鸟,特别是让出头鸟赤裸裸的出现。如果微博真的采用实名制的方式,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人们使用微博监督社会的积极性与勇气,也会削弱很大一部分不同的声音,这样一来,微博的正面意义也就随之消失了。举例而言,当试图举报某些贪腐、违规行为时,实名制无疑会让举报人思考下是否会被打击报复。
毋庸置疑,微博需要监管,毕竟若自由无约束则自由无意义。但若监管过度,导致民声闭塞,那就失去了微博存在的意义。我认为,强行推广实名制的做法,有待商榷。分析利弊得失,在微博实名制的问题上,答案无外乎需要在提供者——服务商、监管者——政府职能部门、使用者——微客(微博使用者)三方中寻求,我也就此提出几点不成熟的想法:
一是微博服务商的自我监管。服务商是提供微博服务的根本之地,既要在政府和微客间寻求平衡点,又要在矛盾冲突中寻求利益点,既承担着保持平台健康发展的义务,又期盼着平台百花争鸣的热闹。作为技术提供者,服务商要增强自我监管,对微博平台加以净化。比如通过设立举报和自我检查的方式来遏制微博负面信息的泛滥。服务商应当及时清理虚假信息,并和政府职能部门及广大微客建立联系机制。一如“金庸被去世”,如果源头服务商能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发布纠正消息,也不会让事件越演越烈。这样,既能及时把相关违规违法资料作为证据材料移送给行政、司法机关处理,又可以提供微客们及时的反馈。
二是法律监管制度的完善。一如前文所说,自由需要约束。微博的监管同样需要法律方面的制度完善。诚然,我国法律特别是在网络方面的法律较为匮乏,但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由网络引发的纠纷会日益频繁。同样的,微博需求的法律支持也日趋急迫。比如,在微博上的知识侵权、诈骗行为、造谣生事,如何取证如何立案都成为了难题。因此,完善相关法律,加强法律监管,成为微博发展道路上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是微客的素质提高。微博如同一个无数小溪汇聚的大河,有着一定的自我过滤能力,而自净能力的强弱取决于网民素质。毕竟微博只是一个平台,用得好用得坏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用户自身。高速发展的社会,必然留下许多问题。微博上不可避免的传播着垃圾信息、谣言乃至怨气,微客们自然需要提高自身的鉴别能力,而不要抱有看热闹的心态瞎起哄,以发布虚假信息为耻,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传播。就像阴谋论会永远有市场,关键的是如何去识别真假,“谣言止于智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利用微博,丰富我们的生活。
四是政府的“疏”“导”能力。堵不如疏,一味的围追堵截并不是监管微博的良方。举例而言,目前纷争的阿拉伯世界与其说是“茉莉花革命”的结果,还不如说是“Twitter革命”的必然,微博在这场革命中发挥了难以想象的作用。同样的,网络上众多义愤填膺者除开小部分别有用心者,大多是诉求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来解决,所以只能通过偏激的方式引起大家关注。而政府职能机关需要做的是广开言路,广纳良言,正确的对微博言论加以引导。正如各省市机关部门、政府高官纷纷推出自己的微博,既能倾听网络民意,又能有效推广政令,一举多得。同样的,实名制与否并不是关键,关键的是政府在微博外的“疏”和在微博内的“导”。援引新华网评“如何用140字Hold住民心”,这才是政府职能机关该思考的。
微博是否实名,这,不是个问题。微客和大众要的是一个公开、阳光、透明的网络环境,一个便捷、畅达的微博平台。